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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ecutive Database
上交所主板A股
601009 · 南京银行
周文凯
副行长 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周文凯先生,中国国籍,中共党员,1968年出生,硕士研究生学历,正高级经济师、工程师。历任南京银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,办公室主任;泰州分行行长;南京银行行长助理;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兼南京分行(筹)工作组组长;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、行…
高管简介
Profile周文凯先生,中国国籍,中共党员,1968年出生,硕士研究生学历,正高级经济师、工程师。历任南京银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,办公室主任;泰州分行行长;南京银行行长助理;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兼南京分行(筹)工作组组长;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兼南京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;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兼苏宁消费金融公司监事长;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、执行董事。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(职业经理人),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,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,江苏省工商联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,南京市企业联合会、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。
高管概况
Overview- 性别
- 男
- 当前年龄
- 58
- 学历
- 硕士
- 职务
- 副行长
- 任职时间
- 2012-02-21至今
企业信息
Company公司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英文名称Bank Of Nanjing Co.,Ltd.
A 股代码601009
A 股简称南京银行
公司标识Listing
- 证券类别
- 上交所主板A股
- 所属东财行业
- 银行-银行Ⅱ-城商行Ⅲ
- 上市交易所
- 上海证券交易所
- 所属证监会行业
- 金融业-货币金融服务
治理与高管Governance
- 总经理
- 朱钢
- 法人代表
- 谢宁
- 董秘
- 江志纯
- 董事长
- 谢宁
- 证券事务代表
- 姚晓英,蔡傲然
- 独立董事
- 强莹,余瑞玉,俞红海,吴弘,王遥
联系方式Contact
- 联系电话
- 025-86775067
- 电子信箱
- boardoffice@njcb.com.cn
- 传真
- 025-86775054
- 公司网址
- www.njcb.com.cn
- 办公地址
- 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
- 注册地址
- 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
- 区域
- 江苏
- 邮政编码
- 210019
规模与资质Scale
- 注册资本(万元)
- 1236356.7245
- 工商登记
- 913201002496827567
- 雇员人数
- 17938
- 管理人员人数
- 23
- 律师事务所
-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
- 会计师事务所
-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主营业务Business
- 公司简介
-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8日,是全国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,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银行,实行一级法人经营管理体制。南京银行坚持发展为要。历经两次更名,先后于2001年、2005年引入国际金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,在全国城商行中率先启动上市辅导程序并于2007年在主板成功上市。位列英国《银行家》杂志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第86位。南京银行强化战略执行。成立29年来,始终坚守做强做精做出特色,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。按照自身发展规划,推动业务平稳较快增长,风险管控不断加强,资产质量稳定优异,经营效益稳步提升,综合实力显著增强。注重深化公司治理,优化战略股东结构,加强资本规划管理,保持股东良好回报。同时加大信息科技投入,推动数字化转型,强化数字赋能和场景应用。南京银行深化机构建设。自2007年设立第一家分行以来,跨区域经营不断推进,先后设立了泰州、上海、无锡、北京、南通、杭州、扬州、苏州、常州、盐城、南京、镇江、宿迁、连云港、江北新区、徐州、淮安17家分行,2016年实现京沪杭及江苏省内设区市全覆盖,2023年实现江苏省县域网点全覆盖。南京银行丰富经营布局。在全国率先尝试城商行异地参股其他城商行的发展模式,参股日照银行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。入股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,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,发起设立宜兴阳羡、昆山鹿城两家村镇银行。2013年投资组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,2020年全资设立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,2022年控股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,在探索综合化经营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。2013年主发起成立紫金山.鑫合,下设8大专委会,成员行超130家。南京银行勇担社会责任。践行“责任金融和谐共赢”的文化理念,让金融的增益更多普惠社会。连续十余年开展“圆梦行动”,累计捐资助学1870万元,帮助2900多名学子圆梦大学。
- 经营范围
- (一)吸收公众存款;(二)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(三)办理国内外结算;(四)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(五)发行金融债券;(六)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(七)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(八)从事同业拆借;(九)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(十)从事银行卡业务;(十一)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(十二)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(十三)提供保管箱服务;(十四)证券投资基金销售;(十五)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